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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合作模式,实现共赢共进
发布时间:
2012-01-07 12:07
来源:
按照规定,物业公司向业主收的生活垃圾服务费属于代收代付费用,物业公司最多只能扣留收费总额3%的代办费。目前各物业公司收的生活垃圾费并没有足额交给环卫单位,而是恶意谎报入住户数,一般的都是将大部分扣留下来, 而只将少部分交给垃圾清运单位。如此美好的日子在不久的将来将一去不复返了。 昆明市将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生活垃圾收费政策。原来的收费标准不变,可是收费模式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。生活垃圾服务费将并入自来水费中缴纳。自来水公司统一收费后,按照规定扣留手续费,剩余费用上缴政府财政,然后转移支付给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单位。如此一来,物业公司将不再向业主收生活垃圾清运费,同理也不能占任何便宜了。 针对这一新情况,我公司及时调整发展思路,探索全新的合作模式,确保实现共赢共进。欢迎新老客户尽快和我公司联系。由于我公司运力有限,合作范围有限,当我们的客户达到一定量的时候,我们将不再接纳新客户,望各位不要迟疑,过时不候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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